非小号app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至2025年8月8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晶,证券代码:002199)的静态市盈率为-37.42倍,滚动市盈率为-38.45倍,市净率为13.85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45倍,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2.60倍,平均市净率为3.87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19.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0%。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94.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2.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9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3、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3月2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等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晶,证券代码:002199)于2025年8月6日、8月7日、8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2025年8月6日,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中涉及的权益变动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海飞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5、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进行征询,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6、经征询,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37.42倍,滚动市盈率为-38.45倍,市净率为13.85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45倍,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2.60倍,平均市净率为3.87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19.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0%。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94.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2.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9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4、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3月2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等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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